許光頭也不白來,說道:“林遠同學,林老弟,我給你做個訪問吧,如何?”
林遠其實不是很想接受什么訪問,但是想了下還是痛快答應(yīng)了!
因為許光頭這個記者的性格很對自己胃口!
接受一下訪問,就當支持下他的記者工作了。
而許光頭消息靈通,在訪問期間,接了個電話。然后馬上就知道所謂的兩個要求了!
許光頭覺得真的是荒唐至極。
他在提問的時候,都忍不住發(fā)笑。
笑著提問的!
林遠覺得這件事簡直是讓自己無語,但是,畢竟自己是接受訪問,要說點話吧。
所以,林遠說道:“關(guān)于第一點,我說她是拜金女,這事情是真的,這話我也不會收回,所以,讓我道歉根本不可能!”
許記者點頭,說道:“繼續(xù)說下去!”
林遠說道:“據(jù)我所知,她去見周少杰,買婚紗的錢,還有一部分是我出的!”
許記者差點一口水噴出來,說道:“什么?你,你這?”
林遠嘆口氣說道:“我不知道呀,我當時不知道他拿錢是要去買婚紗見周偶像的,我以為是她真缺零花了,我本身花錢,有點大方,所以,就給了他幾萬塊錢!”
停頓一下,林遠再次補充:“我如果當時知道她花我的幾萬買婚紗,我肯定會馬上不同意并提分手的,不至于拖到今天了!”
許記者點頭!
然后說道:“我明白了,那,第二個關(guān)于青春損失費的要求?”
林遠不顯出什么狂怒的神情,而是十分平靜,說道:“她腦子有點問題,癡心妄想呢!”
然后說道:“過去的事情,我的本意是算了,我也不去追究花了多少錢,無所謂的!但是她如果真要算賬的話,我可以明確的說,我花了至少是17萬,多了說是20萬,在這兩年半的時間里,買禮物的錢就有這些,還不包括吃飯的飯菜錢呢!”
“所以,如果要算就算個清楚,她有青春,我們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了嗎?這是腦子有病?。?rdquo;
許記者笑了!
采訪很短,到此結(jié)束了!
林遠等人,要回去了。
而此時面臨一個問題,趙子萱始終在想,是否跟林遠去馬來島嶼那邊旅游!
林遠不想勉強,說道:“你考慮一下,明天我去辦簽證事宜,最好是一起去,當然了,所有花銷算我的,這是廢話,我不必多說,我主要是希望和你過一個難忘的暑假,畢竟你馬上大四了嘛!”
趙子萱和林遠以及姐姐,都在同一個大學,叫南方大學。
這個大學是江南的一所普通高校。本科!
現(xiàn)在是大四畢業(yè)季,自然是趙子萱升大四的暑期了!
趙子萱說道:“我,我想,我回去告訴你吧,我需要考慮一下,并且面對我媽媽的怒火!”
胖子問道:“你媽媽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,聽王倩說,你媽媽挺那個的!”
趙子萱不明白,說道:“王倩你說什么了?”
王倩直接說道:“我見過你媽媽呀,我隨著你姐見的,你媽媽這個人,拜金嚴重,眼里只有錢!”
趙子萱承認,說道:“我媽媽的確眼里只有錢,我爹也拜金,但是偏老實,不怎么說話,家里大權(quán)是我媽掌握的!”
林遠想了下,說道:“行了,我知道了,你決定吧,我可以給你的承諾,就是給你一個富裕的美好的幸福的未來,但是這個過程中,也需要你有一定的意志力!”
“堅持自己的抉擇!”
林遠向趙子萱投以堅定的目光!
兩人分開,林遠也離開了胖子,胖子帶著王倩逛夜市去了,溜達一圈,林遠則獨自回宿舍了!
宿舍,學校允許住一個月。
所以,在一個月內(nèi)林遠必須搬家走人!
林遠有兩個選擇。自己在考慮!
第一,是在江南市區(qū)買房,就在學校附近住下。一方面,可以看到學校風景,和熟悉的學校夜市!
另一方面,有錢了,在江南市發(fā)展產(chǎn)業(yè),創(chuàng)業(yè)辦企業(yè)都是可以的!
據(jù)說,江南市的上頭對于創(chuàng)業(yè)的補貼挺多的,挺好的!
第二個選擇,直接去魔都,也就是滬市。
滬市,黃浦江邊,直接買最貴的樓之一,彰顯公司地位!
可以遠眺整個夜滬市的風景!
這,也許是終極目標,也許,通過【超級神豪系統(tǒng)】,完全可以在一個星期后實現(xiàn)它!
因為根據(jù)神豪系統(tǒng)的說明,5天后就有至少10個億,買一個辦公層?
應(yīng)該夠了吧!
林遠在宿舍里做夢呢,過了一會小孫回來了!
說道:“我剛才從網(wǎng)吧回來,臨回來前,再搜了下你的新聞,果然,點擊量破了2000萬了!”
林遠說道:“是嗎?”
隨手打開筆記本電腦!
心想,現(xiàn)在這個年代真不方便。
2020年,2021年的時候,用水果手機的新一代產(chǎn)品,或者用國產(chǎn)機,榮耀什么的,新一代的產(chǎn)品,6寸半的屏幕都算小的了!
那感覺,爽歪歪!
瀏覽個新聞,頭條熱搜什么的,完全不需要開電腦!
現(xiàn)在呢?
還是費眼睛費事……
打開新聞,發(fā)現(xiàn)熱搜的新聞點,關(guān)于自己關(guān)于周少杰關(guān)于前女友趙子晴,有5條!
其中,一條是:什么是穿衣自由?婚紗代表愛情嗎?
第二條是:拜金心機女,還是熱愛追星的清純粉絲?網(wǎng)友說法不一爭論不休!
第三條是:南方電子網(wǎng)站記者專訪當事人林遠,青春損失費一說純屬荒唐!
第四條是:新聞一周電子媒體專訪女主當事人趙子晴!趙子晴表示,青春錯付壞男人,對不起偶像周少杰,余生要做周少杰女孩!青春損失費必須追回!
第五條是:南方電子網(wǎng)站許記者透露,林遠曾經(jīng)不知道自己給子晴的幾萬零花錢被對方用于購買婚紗見偶像……
林遠看到第4條的時候,無語以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