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5-23 20:15:09

◎文帝紀(jì)第二文皇帝諱丕,字子桓,武帝太子也。中平四年冬,生于譙。建安十六年,為五官中郎將、副丞相。二十二年,立為魏太子。太祖崩,嗣位為丞相、魏王。尊王后曰王太后。改建安二十五年為延康元年。

元年二月壬戌,以大中大夫賈詡為太尉,御史大夫華歆為相國,大理王朗為御史大夫。置散騎常侍、侍郎各四人,其宦人為官者不得過諸署令;為金策著令,藏之石室。

初,漢熹平五年,黃龍見譙,光祿大夫橋玄問太史令單飏:“此何祥也?”飏曰:“其國后當(dāng)有王者興,不及五十年,亦當(dāng)復(fù)見。天事恒象,此其應(yīng)也。”

內(nèi)黃殷登默而記之。至四十五年,登尚在。三月,黃龍見譙,登聞之曰:“單飏之言,其驗茲乎!”

已卯,以前將軍夏侯惇為大將軍。濊貊、扶馀單于、焉耆、于闐王皆各遣使奉獻(xiàn)。

夏四月丁巳,饒安縣言白雉見。庚午,大將軍夏侯惇薨。

五月戊寅,天子命王追尊皇祖太尉曰太王,夫人丁氏曰太王后,封王子叡為武德侯。是月,馮翊山賊鄭甘、王照率眾降,皆封列侯。

酒泉黃華、張掖張進(jìn)等各執(zhí)太守以叛。金城太守蘇則討進(jìn),斬之。華降。

六月辛亥,治兵于東郊,庚午,遂南征。

秋七月庚辰,令曰:“軒轅有明臺之議,放勛有衢室之問,皆所以廣詢於下也。百官有司,其務(wù)以職盡規(guī)諫,將率陳軍法,朝士明制度,牧守申政事,縉紳考六藝,吾將兼覽焉。”

孫權(quán)遣使奉獻(xiàn)。蜀將孟達(dá)率眾降。武都氐王楊仆率種人內(nèi)附,居漢陽郡。

甲午,軍次於譙,大饗六軍及譙父老百姓於邑東。八月,石邑縣言鳳皇集。

冬十月癸卯,令曰:“諸將征伐,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斂,吾甚哀之;其告郡國給槥櫝殯斂,送致其家,官為設(shè)祭。”丙午,行至曲蠡。

漢帝以眾望在魏,乃召群公卿士,告祠高廟。使兼御史大夫張音持節(jié)奉璽綬禪位,冊曰:“咨爾魏王:昔者帝堯禪位於虞舜,舜亦以命禹,天命不于常,惟歸有德。漢道陵遲,世失其序,降及朕躬,大亂茲昏,群兇肆逆,宇內(nèi)顛覆。賴武王神武,拯茲難於四方,惟清區(qū)夏,以保綏我宗廟,豈予一人獲乂,俾九服實受其賜。今王欽承前緒,光于乃德,恢文武之大業(yè),昭爾考之弘烈?;熟`降瑞,人神告徵,誕惟亮采,師錫朕命,僉曰爾度克協(xié)于虞舜,用率我唐典,敬遜爾位。於戲!天之歷數(shù)在爾躬,允執(zhí)其中,天祿永終;君其祗順大禮,饗茲萬國,以肅承天命。”乃為壇於繁陽。庚午,王升壇即阼,百官陪位。事訖,降壇,視燎成禮而反。改延康為黃初,大赦。

黃初元年十一月癸酉,以河內(nèi)之山陽邑萬戶奉漢帝為山陽公,行漢正朔,以天子之禮郊祭,上書不稱臣,京都有事于太廟,致胙;封公之四子為列侯。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,考武王曰武皇帝,尊王太后曰皇太后。賜男子爵人一級,為父后及孝悌力田人二級。以漢諸侯王為崇德侯,列侯為關(guān)中侯。以潁陰之繁陽亭為繁昌縣。封爵增位各有差。改相國為司徒,御史大夫為司空,奉常為太常,郎中令為光祿勛,大理為廷尉,大農(nóng)為大司農(nóng)。郡國縣邑,多所改易。更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魏璽綬,賜青蓋車、乘輿、寶劍、玉玦。十二月,初營洛陽宮,戊午幸洛陽。

是歲,長水校尉戴陵諫不宜數(shù)行弋獵,帝大怒;陵減死罪一等。

二年春正月,郊祀天地、明堂。甲戌,校獵至原陵,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。

乙亥,朝日于東郊。初令郡國口滿十萬者,歲察孝廉一人;其有秀異,無拘戶口。辛巳,分三公戶邑,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。壬午,復(fù)潁川郡一年田租。

改許縣為許昌縣。以魏郡東部為陽平郡,西部為廣平郡。

詔曰:“昔仲尼資大圣之才,懷帝王之器,當(dāng)衰周之末,無受命之運,在魯、衛(wèi)之朝,教化乎洙、泗之上,凄凄焉,遑遑焉,欲屈己以存道,貶身以救世。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,乃退考五代之禮,脩素王之事,因魯史而制春秋,就太師而正雅頌,俾千載之后,莫不宗其文以述作,仰其圣以成謀,咨!可謂命世之大圣,億載之師表者也。遭天下大亂,百祀墮壞,舊居之廟,毀而不脩,褒成之后,絕而莫繼,闕里不聞講頌之聲,四時不睹蒸嘗之位,斯豈所謂崇禮報功,盛德百世必祀者哉!其以議郎孔羨為宗圣侯,邑百戶,奉孔子祀。”令魯郡脩起舊廟,置百戶吏卒以守衛(wèi)之,又於其外廣為室屋以居學(xué)者。

三月,加遼東太守公孫恭為車騎將軍。初復(fù)五銖錢。夏四月,以車騎將軍曹仁為大將軍。五月,鄭甘復(fù)叛,遣曹仁討斬之。六月庚子,初祀五岳四瀆,咸秩群祀。丁卯,夫人甄氏卒。戊辰晦,日有食之,有司奏免太尉,詔曰:“災(zāi)異之作,以譴元首,而歸過股肱,豈禹、湯罪己之義乎?其令百官各虔厥職,后有天地之眚,勿復(fù)劾三公。”

秋八月,孫權(quán)遣使奉章,并遣于禁等還。丁巳,使太常邢貞持節(jié)拜權(quán)為大將軍,封吳王,加九錫。冬十月,授楊彪光祿大夫。以谷貴,罷五銖錢。

己卯,以大將軍曹仁為大司馬。十二月,行東巡。是歲筑陵云臺。

三年春正月丙寅朔,日有蝕之。庚午,行幸許昌宮。詔曰:“今之計、,孝,古之貢士也;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,若限年然后取士,是呂尚、周晉不顯於前世也。其令郡國所選,勿拘老幼;儒通經(jīng)術(shù),吏達(dá)文法,到皆試用。有司糾故不以實者。”

二月,鄯善、龜茲、于闐王各遣使奉獻(xiàn),詔曰:“西戎即敘,氐、羌來王,詩、書美之。頃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內(nèi)附,其遣使者撫勞之。”是后西域遂通,置戊己校尉。

三月乙丑,立齊公叡為平原王,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為王。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(xiāng)公,嗣王之庶子為亭侯,公之庶子為亭伯。甲戌,立皇子霖為河?xùn)|王。

甲午,行幸襄邑。夏四月戊申,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。癸亥,行還許昌宮。五月,以荊、揚、江表八郡為荊州,孫權(quán)領(lǐng)牧故也;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。

閏月,孫權(quán)破劉備于夷陵。初,帝聞備兵東下,與權(quán)交戰(zhàn),樹柵連營七百馀里,謂群臣曰:“備不曉兵,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乎!‘苞原隰險阻而為軍者為敵所禽’,此兵忌也。孫權(quán)上事今至矣。”后七日,破備書到。

秋七月,冀州大蝗,民饑,使尚書杜畿持節(jié)開倉廩以振之。八月,蜀大將黃權(quán)率眾降。

九月甲午,詔曰:“夫婦人與政,亂之本也。自今以后,群臣不得奏事太后,后族之家不得當(dāng)輔政之任,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;以此詔傳后世,若有背違,天下共誅之。”庚子,立皇后郭氏。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;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谷。

冬十月甲子,表首陽山東為壽陵,作終制曰:“禮,國君即位為椑,存不忘亡也。昔堯葬谷林,通樹之,禹葬會稽,農(nóng)不易畝,故葬於山林,則合乎山林。封樹之制,非上古也,吾無取焉。壽陵因山為體,無為封樹,無立寢殿,造園邑,通神道。夫葬也者,藏也,欲人之不得見也。骨無痛癢之知,冢非棲神之宅,禮不墓祭,欲存亡之不黷也,為棺槨足以朽骨,衣衾足以朽肉而已。故吾營此丘墟不食之地,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處。無施葦炭,無藏金銀銅鐵,一以瓦器,合古涂車、芻靈之義。棺但漆際會三過,飯含無以珠玉,無施珠襦玉匣,諸愚俗所為也。季孫以玙璠斂,孔子歷級而救之,譬之暴骸中原。

宋公厚葬,君子謂華元、樂莒不臣,以為棄君於惡。漢文帝之不發(fā),霸陵無求也;光武之掘,原陵封樹也。霸陵之完,功在釋之;原陵之掘,罪在明帝。是釋之忠以利君,明帝愛以害親也。忠臣孝子,宜思仲尼、丘明、釋之之言,鑒華元、樂莒、明帝之戒,存於所以安君定親,使魂靈萬載無危,斯則賢圣之忠孝矣。自古及今,未有不亡之國,亦無不掘之墓也。喪亂以來,漢氏諸陵無不發(fā)掘,至乃燒取玉匣金縷,骸骨并盡,是焚如之刑,豈不重痛哉!禍由乎厚葬封樹。‘桑、霍為我戒’,不亦明乎?其皇后及貴人以下,不隨王之國者,有終沒皆葬澗西,前又以表其處矣。蓋舜葬蒼梧,二妃不從,延陵葬子,遠(yuǎn)在嬴、博,魂而有靈,無不之也,一澗之間,不足為遠(yuǎn)。若違今詔,妄有所變改造施,吾為戮尸地下,戮而重戮,死而重死。臣子為蔑死君父,不忠不孝,使死者有知,將不福汝。其以此詔藏之宗廟,副在尚書、秘書、三府。”

是月,孫權(quán)復(fù)叛。復(fù)郢州為荊州。帝自許昌南征,諸軍兵并進(jìn),權(quán)臨江拒守。

十一月辛丑,行幸宛。庚申晦,日有食之。是歲,穿靈芝池。

四年春正月,詔曰:“喪亂以來,兵革未戢,天下之人,互相殘殺。今海內(nèi)初定,敢有私復(fù)讎者皆族之。”筑南巡臺于宛。三月丙申,行自宛還洛陽宮。癸卯,月犯心中央大星。

丁未,大司馬曹仁薨。是月大疫。

夏五月,有鵜鶘鳥集靈芝池,詔曰:“此詩人所謂污澤也。曹詩‘刺恭公遠(yuǎn)君子而近小人’,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?否則斯鳥何為而至?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、獨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。”

六月甲戌,任城王彰薨於京都。甲申,太尉賈詡薨。太白晝見。是月大雨,伊、洛溢流,殺人民,壞廬宅。秋八月丁卯,以廷尉鍾繇為太尉。辛未,校獵于滎陽,遂東巡。論征孫權(quán)功,諸將已下進(jìn)爵增戶各有差。九月甲辰,行幸許昌宮。

五年春正月,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,其馀皆勿聽治;敢妄相告,以其罪罪之。三月,行自許昌還洛陽宮。夏四月,立太學(xué),制五經(jīng)課試之法,置春秋谷梁博士。五月,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,因奏疑事,聽斷大政,論辨得失。秋七月,行東巡,幸許昌宮。八月,為水軍,親御龍舟,循蔡、潁,浮淮,幸壽春。揚州界將吏士民,犯五歲刑已下,皆原除之。九月,遂至廣陵,赦青、徐二州,改易諸將守。冬十月乙卯,太白晝見。行還許昌宮。十一月庚寅,以冀州饑,遣使者開倉廩振之。

戊申晦,日有食之。

十二月,詔曰:“先王制禮,所以昭孝事祖,大則郊社,其次宗廟,三辰五行,名山大川,非此族也,不在祀典。叔世衰亂,崇信巫史,至乃宮殿之內(nèi),戶牖之間,無不沃酹,甚矣其惑也。自今,其敢設(shè)非祀之祭,巫祝之言,皆以執(zhí)左道論,著于令典。”是歲穿天淵池。

六年春二月,遣使者循行許昌以東盡沛郡,問民所疾苦,貧者振貸之。三月,行幸召陵,通討虜渠。乙巳,還許昌宮。并州刺史梁習(xí)討鮮卑軻比能,大破之。辛未,帝為舟師東征。五月戊申,幸譙。壬戌,熒惑入太微。

六月,利成郡兵蔡方等以郡反,殺太守徐質(zhì)。遣屯騎校尉任福、步兵校尉段昭與青州刺史討平之;其見脅略及亡命者,皆赦其罪。

秋七月,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。八月,帝遂以舟師自譙循渦入淮,從陸道幸徐。九月,筑東巡臺。冬十月,行幸廣陵故城,臨江觀兵,戎卒十馀萬,旌旗數(shù)百里。是歲大寒,水道冰,舟不得入江,乃引還。十一月,東武陽王鑒薨。十二月,行自譙過梁,遣使以太牢祀故漢太尉橋玄。

七年春正月,將幸許昌,許昌城南門無故自崩,帝心惡之,遂不入。壬子,行還洛陽宮。三月,筑九華臺。夏五月丙辰,帝疾篤,召中軍大將軍曹真、鎮(zhèn)軍大將軍陳群、征東大將軍曹休、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,并受遺詔輔嗣主。遣后宮淑媛、昭儀已下歸其家。丁巳,帝崩于嘉福殿,時年四十。六月戊寅,葬首陽陵。自殯及葬,皆以終制從事。

初,帝好文學(xué),以著述為務(wù),自所勒成垂百篇。又使諸儒撰集經(jīng)傳,隨類相從,凡千馀篇,號曰皇覽。

評曰:文帝天資文藻,下筆成章,博聞強識,才藝兼該;若加之曠大之度,勵以公平之誠,邁志存道,克廣德心,則古之賢主,何遠(yuǎn)之有哉!

第二卷 魏書二

◎文帝紀(jì)第二文皇帝諱丕,字子桓,武帝太子也。中平四年冬,生于譙。建安十六年,為五官中郎將、副丞相。二十二年,立為魏太子。太祖崩,嗣位為丞相、魏王。尊王后曰王太后。改建安二十五年為延康元年。

元年二月壬戌,以大中大夫賈詡為太尉,御史大夫華歆為相國,大理王朗為御史大夫。置散騎常侍、侍郎各四人,其宦人為官者不得過諸署令;為金策著令,藏之石室。

初,漢熹平五年,黃龍見譙,光祿大夫橋玄問太史令單飏:“此何祥也?”飏曰:“其國后當(dāng)有王者興,不及五十年,亦當(dāng)復(fù)見。天事恒象,此其應(yīng)也。”

內(nèi)黃殷登默而記之。至四十五年,登尚在。三月,黃龍見譙,登聞之曰:“單飏之言,其驗茲乎!”

已卯,以前將軍夏侯惇為大將軍。濊貊、扶馀單于、焉耆、于闐王皆各遣使奉獻(xiàn)。

夏四月丁巳,饒安縣言白雉見。庚午,大將軍夏侯惇薨。

五月戊寅,天子命王追尊皇祖太尉曰太王,夫人丁氏曰太王后,封王子叡為武德侯。是月,馮翊山賊鄭甘、王照率眾降,皆封列侯。

酒泉黃華、張掖張進(jìn)等各執(zhí)太守以叛。金城太守蘇則討進(jìn),斬之。華降。

六月辛亥,治兵于東郊,庚午,遂南征。

秋七月庚辰,令曰:“軒轅有明臺之議,放勛有衢室之問,皆所以廣詢於下也。百官有司,其務(wù)以職盡規(guī)諫,將率陳軍法,朝士明制度,牧守申政事,縉紳考六藝,吾將兼覽焉。”

孫權(quán)遣使奉獻(xiàn)。蜀將孟達(dá)率眾降。武都氐王楊仆率種人內(nèi)附,居漢陽郡。

甲午,軍次於譙,大饗六軍及譙父老百姓於邑東。八月,石邑縣言鳳皇集。

冬十月癸卯,令曰:“諸將征伐,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斂,吾甚哀之;其告郡國給槥櫝殯斂,送致其家,官為設(shè)祭。”丙午,行至曲蠡。

漢帝以眾望在魏,乃召群公卿士,告祠高廟。使兼御史大夫張音持節(jié)奉璽綬禪位,冊曰:“咨爾魏王:昔者帝堯禪位於虞舜,舜亦以命禹,天命不于常,惟歸有德。漢道陵遲,世失其序,降及朕躬,大亂茲昏,群兇肆逆,宇內(nèi)顛覆。賴武王神武,拯茲難於四方,惟清區(qū)夏,以保綏我宗廟,豈予一人獲乂,俾九服實受其賜。今王欽承前緒,光于乃德,恢文武之大業(yè),昭爾考之弘烈?;熟`降瑞,人神告徵,誕惟亮采,師錫朕命,僉曰爾度克協(xié)于虞舜,用率我唐典,敬遜爾位。於戲!天之歷數(shù)在爾躬,允執(zhí)其中,天祿永終;君其祗順大禮,饗茲萬國,以肅承天命。”乃為壇於繁陽。庚午,王升壇即阼,百官陪位。事訖,降壇,視燎成禮而反。改延康為黃初,大赦。

黃初元年十一月癸酉,以河內(nèi)之山陽邑萬戶奉漢帝為山陽公,行漢正朔,以天子之禮郊祭,上書不稱臣,京都有事于太廟,致胙;封公之四子為列侯。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,考武王曰武皇帝,尊王太后曰皇太后。賜男子爵人一級,為父后及孝悌力田人二級。以漢諸侯王為崇德侯,列侯為關(guān)中侯。以潁陰之繁陽亭為繁昌縣。封爵增位各有差。改相國為司徒,御史大夫為司空,奉常為太常,郎中令為光祿勛,大理為廷尉,大農(nóng)為大司農(nóng)??h邑,多所改易。更授匈奴南單于呼廚泉魏璽綬,賜青蓋車、乘輿、寶劍、玉玦。十二月,初營洛陽宮,戊午幸洛陽。

是歲,長水校尉戴陵諫不宜數(shù)行弋獵,帝大怒;陵減死罪一等。

二年春正月,郊祀天地、明堂。甲戌,校獵至原陵,遣使者以太牢祠漢世祖。

乙亥,朝日于東郊。初令郡國口滿十萬者,歲察孝廉一人;其有秀異,無拘戶口。辛巳,分三公戶邑,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。壬午,復(fù)潁川郡一年田租。

改許縣為許昌縣。以魏郡東部為陽平郡,西部為廣平郡。

詔曰:“昔仲尼資大圣之才,懷帝王之器,當(dāng)衰周之末,無受命之運,在魯、衛(wèi)之朝,教化乎洙、泗之上,凄凄焉,遑遑焉,欲屈己以存道,貶身以救世。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,乃退考五代之禮,脩素王之事,因魯史而制春秋,就太師而正雅頌,俾千載之后,莫不宗其文以述作,仰其圣以成謀,咨!可謂命世之大圣,億載之師表者也。遭天下大亂,百祀墮壞,舊居之廟,毀而不脩,褒成之后,絕而莫繼,闕里不聞講頌之聲,四時不睹蒸嘗之位,斯豈所謂崇禮報功,盛德百世必祀者哉!其以議郎孔羨為宗圣侯,邑百戶,奉孔子祀。”令魯郡脩起舊廟,置百戶吏卒以守衛(wèi)之,又於其外廣為室屋以居學(xué)者。

三月,加遼東太守公孫恭為車騎將軍。初復(fù)五銖錢。夏四月,以車騎將軍曹仁為大將軍。五月,鄭甘復(fù)叛,遣曹仁討斬之。六月庚子,初祀五岳四瀆,咸秩群祀。丁卯,夫人甄氏卒。戊辰晦,日有食之,有司奏免太尉,詔曰:“災(zāi)異之作,以譴元首,而歸過股肱,豈禹、湯罪己之義乎?其令百官各虔厥職,后有天地之眚,勿復(fù)劾三公。”

秋八月,孫權(quán)遣使奉章,并遣于禁等還。丁巳,使太常邢貞持節(jié)拜權(quán)為大將軍,封吳王,加九錫。冬十月,授楊彪光祿大夫。以谷貴,罷五銖錢。

己卯,以大將軍曹仁為大司馬。十二月,行東巡。是歲筑陵云臺。

三年春正月丙寅朔,日有蝕之。庚午,行幸許昌宮。詔曰:“今之計、,孝,古之貢士也;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,若限年然后取士,是呂尚、周晉不顯於前世也。其令郡國所選,勿拘老幼;儒通經(jīng)術(shù),吏達(dá)文法,到皆試用。有司糾故不以實者。”

二月,鄯善、龜茲、于闐王各遣使奉獻(xiàn),詔曰:“西戎即敘,氐、羌來王,詩、書美之。頃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內(nèi)附,其遣使者撫勞之。”是后西域遂通,置戊己校尉。

三月乙丑,立齊公叡為平原王,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為王。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(xiāng)公,嗣王之庶子為亭侯,公之庶子為亭伯。甲戌,立皇子霖為河?xùn)|王。

甲午,行幸襄邑。夏四月戊申,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。癸亥,行還許昌宮。五月,以荊、揚、江表八郡為荊州,孫權(quán)領(lǐng)牧故也;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。

閏月,孫權(quán)破劉備于夷陵。初,帝聞備兵東下,與權(quán)交戰(zhàn),樹柵連營七百馀里,謂群臣曰:“備不曉兵,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乎!‘苞原隰險阻而為軍者為敵所禽’,此兵忌也。孫權(quán)上事今至矣。”后七日,破備書到。

秋七月,冀州大蝗,民饑,使尚書杜畿持節(jié)開倉廩以振之。八月,蜀大將黃權(quán)率眾降。

九月甲午,詔曰:“夫婦人與政,亂之本也。自今以后,群臣不得奏事太后,后族之家不得當(dāng)輔政之任,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;以此詔傳后世,若有背違,天下共誅之。”庚子,立皇后郭氏。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;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谷。

冬十月甲子,表首陽山東為壽陵,作終制曰:“禮,國君即位為椑,存不忘亡也。昔堯葬谷林,通樹之,禹葬會稽,農(nóng)不易畝,故葬於山林,則合乎山林。封樹之制,非上古也,吾無取焉。壽陵因山為體,無為封樹,無立寢殿,造園邑,通神道。夫葬也者,藏也,欲人之不得見也。骨無痛癢之知,冢非棲神之宅,禮不墓祭,欲存亡之不黷也,為棺槨足以朽骨,衣衾足以朽肉而已。故吾營此丘墟不食之地,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處。無施葦炭,無藏金銀銅鐵,一以瓦器,合古涂車、芻靈之義。棺但漆際會三過,飯含無以珠玉,無施珠襦玉匣,諸愚俗所為也。季孫以玙璠斂,孔子歷級而救之,譬之暴骸中原。

宋公厚葬,君子謂華元、樂莒不臣,以為棄君於惡。漢文帝之不發(fā),霸陵無求也;光武之掘,原陵封樹也。霸陵之完,功在釋之;原陵之掘,罪在明帝。是釋之忠以利君,明帝愛以害親也。忠臣孝子,宜思仲尼、丘明、釋之之言,鑒華元、樂莒、明帝之戒,存於所以安君定親,使魂靈萬載無危,斯則賢圣之忠孝矣。自古及今,未有不亡之國,亦無不掘之墓也。喪亂以來,漢氏諸陵無不發(fā)掘,至乃燒取玉匣金縷,骸骨并盡,是焚如之刑,豈不重痛哉!禍由乎厚葬封樹。‘桑、霍為我戒’,不亦明乎?其皇后及貴人以下,不隨王之國者,有終沒皆葬澗西,前又以表其處矣。蓋舜葬蒼梧,二妃不從,延陵葬子,遠(yuǎn)在嬴、博,魂而有靈,無不之也,一澗之間,不足為遠(yuǎn)。若違今詔,妄有所變改造施,吾為戮尸地下,戮而重戮,死而重死。臣子為蔑死君父,不忠不孝,使死者有知,將不福汝。其以此詔藏之宗廟,副在尚書、秘書、三府。”

是月,孫權(quán)復(fù)叛。復(fù)郢州為荊州。帝自許昌南征,諸軍兵并進(jìn),權(quán)臨江拒守。

十一月辛丑,行幸宛。庚申晦,日有食之。是歲,穿靈芝池。

四年春正月,詔曰:“喪亂以來,兵革未戢,天下之人,互相殘殺。今海內(nèi)初定,敢有私復(fù)讎者皆族之。”筑南巡臺于宛。三月丙申,行自宛還洛陽宮。癸卯,月犯心中央大星。

丁未,大司馬曹仁薨。是月大疫。

夏五月,有鵜鶘鳥集靈芝池,詔曰:“此詩人所謂污澤也。曹詩‘刺恭公遠(yuǎn)君子而近小人’,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?否則斯鳥何為而至?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、獨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。”

六月甲戌,任城王彰薨於京都。甲申,太尉賈詡薨。太白晝見。是月大雨,伊、洛溢流,殺人民,壞廬宅。秋八月丁卯,以廷尉鍾繇為太尉。辛未,校獵于滎陽,遂東巡。論征孫權(quán)功,諸將已下進(jìn)爵增戶各有差。九月甲辰,行幸許昌宮。

五年春正月,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,其馀皆勿聽治;敢妄相告,以其罪罪之。三月,行自許昌還洛陽宮。夏四月,立太學(xué),制五經(jīng)課試之法,置春秋谷梁博士。五月,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,因奏疑事,聽斷大政,論辨得失。秋七月,行東巡,幸許昌宮。八月,為水軍,親御龍舟,循蔡、潁,浮淮,幸壽春。揚州界將吏士民,犯五歲刑已下,皆原除之。九月,遂至廣陵,赦青、徐二州,改易諸將守。冬十月乙卯,太白晝見。行還許昌宮。十一月庚寅,以冀州饑,遣使者開倉廩振之。

戊申晦,日有食之。

十二月,詔曰:“先王制禮,所以昭孝事祖,大則郊社,其次宗廟,三辰五行,名山大川,非此族也,不在祀典。叔世衰亂,崇信巫史,至乃宮殿之內(nèi),戶牖之間,無不沃酹,甚矣其惑也。自今,其敢設(shè)非祀之祭,巫祝之言,皆以執(zhí)左道論,著于令典。”是歲穿天淵池。

六年春二月,遣使者循行許昌以東盡沛郡,問民所疾苦,貧者振貸之。三月,行幸召陵,通討虜渠。乙巳,還許昌宮。并州刺史梁習(xí)討鮮卑軻比能,大破之。辛未,帝為舟師東征。五月戊申,幸譙。壬戌,熒惑入太微。

六月,利成郡兵蔡方等以郡反,殺太守徐質(zhì)。遣屯騎校尉任福、步兵校尉段昭與青州刺史討平之;其見脅略及亡命者,皆赦其罪。

秋七月,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。八月,帝遂以舟師自譙循渦入淮,從陸道幸徐。九月,筑東巡臺。冬十月,行幸廣陵故城,臨江觀兵,戎卒十馀萬,旌旗數(shù)百里。是歲大寒,水道冰,舟不得入江,乃引還。十一月,東武陽王鑒薨。十二月,行自譙過梁,遣使以太牢祀故漢太尉橋玄。

七年春正月,將幸許昌,許昌城南門無故自崩,帝心惡之,遂不入。壬子,行還洛陽宮。三月,筑九華臺。夏五月丙辰,帝疾篤,召中軍大將軍曹真、鎮(zhèn)軍大將軍陳群、征東大將軍曹休、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,并受遺詔輔嗣主。遣后宮淑媛、昭儀已下歸其家。丁巳,帝崩于嘉福殿,時年四十。六月戊寅,葬首陽陵。自殯及葬,皆以終制從事。

初,帝好文學(xué),以著述為務(wù),自所勒成垂百篇。又使諸儒撰集經(jīng)傳,隨類相從,凡千馀篇,號曰皇覽。

評曰:文帝天資文藻,下筆成章,博聞強識,才藝兼該;若加之曠大之度,勵以公平之誠,邁志存道,克廣德心,則古之賢主,何遠(yuǎn)之有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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