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條企業(yè)黨組織應當對黨員進行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的
教育, 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形勢、任務的教育, 黨的基本知識和
理想、紀律的教育。教育黨員發(fā)揚為共產主義事業(yè)獻身的精神, 認真
履行黨員義務, 增強黨性觀念,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, 個人利益服從
黨和人民的利益, 吃苦在前, 享受在后, 發(fā)揮先鋒模范作用。
第十九條黨組織應當經(jīng)常了解和研究黨員的思想情況, 幫助黨
員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困難。黨員應當經(jīng)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
情況,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 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。
第二十條做好發(fā)展黨員的工作。認真培養(yǎng)和考察積極分子, 堅
持黨員條件, 按照黨章規(guī)定履行入黨手續(xù), 保證新黨員的質量。加強
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, 按期討論他們的轉正問題。
第二十一條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制度。黨委成員除參加所在黨小
組的活動外, 每半年開一次民主生活會。黨支部每季度至少開一次黨
員大會, 開一次組織生活會, 進行一次黨課教育。黨員領導干部應當
以普通黨員身份帶頭參加黨的活動。
第二十二條認真搞好黨風。每個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都應當自
覺地按照黨員標準規(guī)范自己的言論和行動, 同一切違反黨紀、國法的
現(xiàn)象作堅決的斗爭。黨委應當加強對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, 嚴格執(zhí)行
黨的紀律, 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, 經(jīng)常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,
選拔能堅持黨的原則、敢于同不正之風作斗爭的同志做紀律檢查工作。
對違紀的黨員應當及時處理。
第五章思想政治工作
第二十三條企業(yè)思想政治工作必須為黨的總任務、總目標服務,
緊密結合經(jīng)濟工作進行, 充分發(fā)揮廣大職工的主動性、積極性和創(chuàng)造
性, 努力建設一支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的職工隊伍。
第二十四條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務是: 宣傳四項基本原則,
宣傳黨的方針、政策, 對廣大職工進行愛國主義、集體主義、社會主
義和共產主義的思想教育, 進行理想、紀律、民主、法制和工人階級
革命傳統(tǒng)的教育, 反對和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, 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
思想政治素質, 以適應四化建設的需要。
第二十五條發(fā)揚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, 不斷總結和創(chuàng)
造新形勢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經(jīng)驗。堅持疏導和說服教育為主的方
針; 把思想政治工作同關心群眾生活、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; 注意
做好生產經(jīng)營活動中的思想政治工作; 思想政治工作應當以表揚為主,
鼓勵先進, 幫助后進, 方法應當生動活潑, 寓教育于各種有益的活動
之中, 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。
第二十六條黨委應當注意加強政工隊伍的建設, 發(fā)揮政工干部
的作用; 應當重視政工干部的選拔和培養(yǎng), 關心他們的思想、工作、
學習和生活。對政工干部和行政干部在待遇等問題上應當一視同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