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六條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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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團組織選舉法律法規(guī)
吉林省縣鄉(xiāng)兩級人民代表大會
選舉實施細則
(1989 年5 月20 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
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; 根據(jù)1995 年6 月16 日吉林省第八
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; 根據(jù)2011
年5 月27 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
二十六次會議修訂; 根據(jù)2016 年5 月27 日吉林省第十二
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《關(guān)于修改
〈吉林省縣鄉(xiāng)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〉的決定》
修正)